2023年11月7日,上交所发布公告,对罗普特科技集团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纪律处分。罗普特科技集团及时任董事长陈延行、时任董事、总经理江文涛等人因虚增营业收入,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详细来看,罗普特科技集团在2020年和2021年,通过提前确认项目收入,虚增了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其中,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213,950,182.01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34.65%,虚增利润总额146,115,311.45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81.21%。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111,729,560.55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5.42%,虚增利润总额20,747,357.66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0.41%。
此外,罗普特科技集团的相关责任人,包括时任董事长陈延行、时任董事、总经理江文涛等人,也因为在公司虚增营业收入的行为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被上交所公开谴责。他们在公司年度报告中签字确认,保证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但实际上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对于这次纪律处分,罗普特科技集团及相关责任人表示无异议。上交所将此次纪律处分决定通报中国证监会和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同时,上交所要求罗普特科技集团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