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数字财富领导者

香港公司股权代持 有哪些注意事项?

2023-11-03 14:57:37
金色财经
金色财经
关注
0
0
获赞
粉丝
喜欢 0 0收藏举报
— 分享 —
摘要:无论是传统企业寻求国际市场机会,还是中国区块链创业者出海谋发展,在香港注册公司一直以来都被视为一个高优先度的选项。

特别声明:

本文为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的原创文章,仅代表本文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对特定事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文章如需转载,请联系曼昆律师工作人员:MankunLawFirm

无论是传统企业寻求国际市场机会,还是中国区块链创业者出海谋发展,在香港注册公司一直以来都被视为一个高优先度的选项。然而,有时投资者可能因各种原因不方便直接持有公司股权,股权代持便应需而生。那么在香港股权代持合法有效吗?跟国内的公司股权代持又有什么不同?本文将讨论这些问题以解开疑虑。

01

香港公司的股权可以代持吗?

国内股权代持和香港股权代持安排都是合法的。但两者的法律关系本质并不相同。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目前,国内的股权代持仅仅是合同关系

而作为普通法系下的香港,在香港的法律实践中,股权代持通过信托的方式进行。双方的法律关系适用信托法的规定,因此,股权代持安排的相关文件,如信托声明书的内容和形式必须严格按照信托的规定来草拟。

在曼昆律师看来,在股权代持安排下,合同关系和信托关系的本质区别在于信托关系下,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以及信托的受托人具有较为严格的信托义务。简而言之,信托关系下的隐名股东将受到更高层次的保护。具体而言,在信托关系下,显名股东代持的股权被视为信托财产,与代持方的自身资产是分开的,有独立性。即使显名股东发生财务困难或破产,代持的股权作为信托财产仍然独立存在,不受其影响。另外,显名股东作为信托受托人,其有着明确的法定义务,必须遵守香港的信托法规和法律准则。这意味着显名股东有责任以受托人的标准履行其职责,维护隐名股东的权益。

02

股权代持有哪些注意事项?

想诉诸香港法律保护,股权代持安排需要有香港因素即便是信托关系下的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安排也会出现各种问题,如显名股东违反信托承诺,拒绝支付股利及利息;显名股东拒绝隐名股东的显名要求;显名股东不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等。在此情况下,隐名股东可以根据信托声明和双方协议,向香港的法院提出申诉,并要求更换受托人,但是,该等股权代持安排中里必须有涉及香港的部分。比如,隐名股东是香港公司,或是所涉资产在香港,这样香港法院才会受理。

提供代名服务的最好是专业机构(比如会计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而不是自然人。2018年3月1日起,香港政府要求所有在香港注册的公司进行重要控制人登记(Significant Control Register,SCR),根据SCR的穿透原则,对于满足香港《2018年公司(修订)条例》对重要控制人认定的,需要备存重要控制人的登记姓名、地址、身份证件、成为重要控制人的日期等信息供执法人员查阅。根据香港政府的问答,在自然人代持股份的情况下,需要穿透代持安排,重要控制人即为隐名股东,需要备存隐名股东的信息。虽然,SCR名册目前可存档于公司的注册办事处或者香港的任何地方,且只供执法人员查阅,但这对于想要完全隐身的投资人,仍旧心有芥蒂。另外,如有纠纷产生,专业机构的风险承担和违约偿付能力相对自然人要强一些。

03

曼昆律师建议

对于大部分的曼昆的朋友们来说,香港法是陌生的,香港法下的股权代持更是一头雾水。因此,对于想要搭建香港法下的股权代持架构,曼昆律师有如下建议:

1.仔细选择受托人(代持方)。受托人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以确保有效管理股权并履行信托义务。

2.选择合格律师。确保股权代持安排符合香港法规,包括香港的公司法、信托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聘任律师起草或审核信托文件。这些文件会明确股权代持的安排、受益人的权益和权责关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3.考虑税务筹划。股权代持安排可能会涉及税务问题,聘任律师或者财税人员协助进行税务规划,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税务负担。

本文作者

金鉴智

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金鉴智律师先后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学士)、日本九州大学(国际经济法和商法硕士),执业以来一直专注涉外法律纠纷、复杂公司纠纷以及大型投融资项目领域的法律服务,多年的商事法律服务经验,使其能够围绕客户的商业诉求提供可行性强的解决方案。

来源:金色财经

敬告读者:本文为转载发布,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FX168财经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细微删改。
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