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青海天峻农商行因存在“员工办理借冒名贷款、借用贷款客户资金、参与民间借贷,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多项违法违规事实,被海西监管分局罚款50万元,并责令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具体来看,时任该行理事长的三贝因对上述违法行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被监管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6万元;时任该行主任,现任青海柴达木农商行工会主席的王兴忠因对上述违法行为承担领导责任,被监管予以警告;该行已退休职员永胜因参与民间借贷,被监管处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十年的行政处罚;该行职员红中因办理借冒名贷款、借用贷款客户资金、参与民间借贷,被监管处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的行政处罚。
天眼查显示,青海天峻农村商业银行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本为6600万人民币,其前身为天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青海柴达木农商行为该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达1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