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6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了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批准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编者注,根据《关于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中对“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债券”的定义,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债券是指保险公司发行的用于补充资本,发行期限在五年以上(含五年),清偿顺序列于保单责任和其他普通负债之后,先于保险公司股权资本的债券。对于再保险公司而言,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能够拓宽补充资本渠道,支持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增强抵御风险能力,进而提升自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官网资料显示,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国务院同意和原保监会批准,于2003年12月成立的中国境内唯一一家专门经营人寿再保险业务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70亿元,是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集团”)全资的主营业务子公司。公司总部设在北京,直接控股中国再保险(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深圳各设有一家分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公司2022年实现保险业务收入人民币约663亿元,净利润约8.21亿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