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币安美国(Binance.US)、币安控股公司(Binance Holdings Limited)与币安执行长赵长鹏的律师已提交动议,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在针对证券诉讼案发表的声明中,误导了大众,指赵长鹏和币安可任意转移客户资产。
币安律师团队反告SEC
币安的律师团队在提交给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的文件中指出,他们声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在6月17日的新闻稿中发表了「误导性声明」。同时,他们提交了一项动议,要求SEC遵守「适当的执法规则」。文件指出,SEC执法部门主管Gurbir Grewal声称币安的CEO赵长鹏和币安可以「任意混用客户资产或转移客户资产」,并下令要求所有与诉讼相关的各方返回美国。
币安的律师团队指出:「SEC没有提供证据表明Binance.US客户资产已经被任意放置、混合或不当使用。」他们还指出,SEC的新闻稿的目的显然是引起市场的不必要混乱,这可能会对Binance.US的客户造成损害,而不是保护他们。「该新闻稿还存在着对被告的证据进行误导性描述、对陪审团判断产生影响。」
如果联邦法官批准这项命令,可能会让SEC在诉讼期间无法发表可能对法院程序产生重大影响的特定公开声明。币安的法律团队已提供了6月13日听证会的部分文字纪录,其中显示SEC的律师承认没有证据显示Binance.US的资产「正流向海外」。
文件指出:「SEC的新闻稿是具有误导性的,其中包含了没有证据支持的声明,并且违反了专业执法规则。」
被币安质疑的这份法院文件是SEC对币安、Binance.US和赵长鹏在6月5日提起的诉讼的一部分。该诉讼指控币安提供未经註册的证券产品,并且币安未註册为交易所或经纪自营商清算机构。SEC主席詹斯勒(Gary Gensler)当时表示,赵长鹏和币安在风险管理方面「误导了投资者」,监管机构寻求追讨所获利润、避免的损失以及其他罚款。
原文內容:SEC声明指赵长鹏和币安可任意转移客户资产 币安法院提交动议指为误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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