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证监局发布消息称,昆山农商行因内部控制、系统建设、考核机制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被采取暂停接受新投资人开立交易账户申请六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暂停业务期间,该行应依法稳妥服务好存量客户。
此前,今年以来已有10余家银行因基金销售业务存在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责令改正。从违规行为来看,产品准入不合规、风控制度不完善等问题频频出现。
具体来看,本次昆山农商行被给予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个方面的违规行为。
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未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基金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基金销售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内部控制方面,一是合规风控人员未对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和新销售产品、新业务方案等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合规审查意见,年度监察稽核报告存在缺失的情况。二是未设立产品准入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对销售产品准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系统建设和考核机制方面,未采取有效手段确保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的安全和高效运行,对于自身原有的基金销售系统,存在开发升级不及时的情况;对于基金销售的考核以考核基金销量为主,考核维度较为单一,未将基金销售保有规模、投资人长期投资收益等纳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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