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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报业务违规,太平洋证券被责令改正,7名员工收警示函

2023-05-26 20: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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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5月26日,云南证监局连发3张罚单,对太平洋证券采取责令改正,对其7名员工出具警示函。   经查,太平洋证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5人未取得分析师资格,但以分析师名义对外发布研究报告,其中4人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均注册为“一般证券业务”;1人既未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也未注册为“一般证券业务”。   二是合规审核于2021年11月8日已关注到某

  5月26日,云南证监局连发3张罚单,对太平洋证券采取责令改正,对其7名员工出具警示函。

  经查,太平洋证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5人未取得分析师资格,但以分析师名义对外发布研究报告,其中4人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均注册为“一般证券业务”;1人既未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也未注册为“一般证券业务”。

  二是合规审核于2021年11月8日已关注到某员工的证券分析师资格问题,但迟至2022年4月8日,该问题仍未解决。

  三是抽查的个别研究报告未记载分析师证书编码,个别研究报告数据计算有误。

  四是公司《研究院撰写及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管理办法》第64条将“公司评级”根据“个股相对大盘涨幅”情况分为5级,抽查的2篇研究报告也均在报告的尾部引用该评级,但“大盘涨幅”并未明确指明为何种指数。

  五是抽查的某研究报告由撰写人提交后,组长于当日同一时间通过审核。

  此外,王希、伍兆丰、况英、何展聪、戴梓涵5人于太平洋证券工作期间,在未注册登记为证券分析师的情况下,以分析师名义对外发布研究报告。

  刘国清、崔文娟于太平洋证券工作期间发布的某研究报告,一是未记载分析师证书编码,个别数据计算有误。二是该研究报告由撰写人提交后,组长于当日同一时间通过审核。

  云南证监局决定,对太平洋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要求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定,采取措施加强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管理,认真落实监管要求,严肃内部问责,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整改和问责工作、并提交针对上述违规行为的书面整改报告。对王希、伍兆丰、况英、何展聪、戴梓涵、刘国清、崔文娟7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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