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新疆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昆仑银行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新疆证监局指出,2023年2月13日至16日,该局对昆仑银行基金销售业务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发现该行基金销售业务内部制度建立和执行不到位。包括未建立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离任审计或离任审查机制;年度监察稽核报告有效性不足;尚未将基金销售保有规模、投资人长期投资收益等纳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等问题。
同时,昆仑银行对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管理有待加强,分支机构是否开展或暂停基金销售业务缺少内部审批。
另外,2022年8月,昆仑银行手机银行系统“新客户联动风评”功能出现故障,导致手机银行基金销售系统发生错链问题,该事项发生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向新疆证监局报告。
新疆证监局称,上述情形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下称《销售办法》)第三十条、《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58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销售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昆仑银行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昆仑银行前身是克拉玛依市商业银行,系2006年由克拉玛依市城市信用社改制成立。2009年4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通过增资控股了克拉玛依市商业银行,2010年4月正式更名为昆仑银行。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9月末,昆仑银行资产总额3712亿元,各项存款余额226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968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4.80亿元,净利润23.12亿元。资产质量方面,截至2022年9月末,不良贷款率0.92%,拨备覆盖率34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