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深交所连发4份监管措施,指向陕西嘉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禾生物”)的IPO中介机构。
公开信息显示,2021年6月30日,嘉禾生物创业板IPO获深交所受理,一年后即终止撤回。
深交所指出,中信证券作为嘉禾生物保荐机构,未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发行人境外存货、境外销售、内部控制等异常情形保持充分关注并进行审慎核查,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韩昆仑、段晔作为嘉禾生物IPO项目保荐代表人,直接承担了对嘉禾生物经营状况的尽职调查、申请文件的核查验证等职责。
此外,负责嘉禾生物IPO的会计师事务所及两名签字会计师也收到监管措施。
深交所指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未充分关注发行人境外销售交易存在的异常情形并进行审慎核查,此外,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晋波、朱逸宁在核查工作中未充分关注发行人销售、采购、研发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的薄弱环节,并进行审慎核查;对嘉禾生物转贷、与供应商异常资金往来等事项核查不到位,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
深交所决定,对中信证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分别采取书面警示,对保荐代表人韩昆仑及段晔、签字会计师徐晋波及朱逸宁给予通报批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