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12次审议会议结果显示,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鑫生活”)创业板IPO通过审核。
公司以原纸、PLA粒子、传统塑料粒子等原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纸制与塑料餐饮具。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自主研发并掌握了PLA等塑料粒子改性技术、淋膜技术、塑型技术,具备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提供纸制与塑料餐饮具研发、制造一体化服务的能力,主要产品包括可生物降解的PLA淋膜纸杯/碗、PLA淋膜纸餐盒,PLA杯/盖、PLA餐盒、PLA刀叉勺、PLA吸管,纸杯套等;以及PE淋膜纸杯/碗,PP/PET杯/盖、餐盒,PS杯盖等。
公司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主要产品——可生物降解餐饮具可实现生物降解,为典型的环保、减碳产品,可以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符合国家战略方向。报告期内,公司可生物降解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39%、52.35%、59.19%和50.68%。
会上,深交所关注到公司禁限塑政策影响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发行人主要产品为可生物降解餐饮具和不可生物降解餐饮具,核心技术主要为PLA改性等可生物降解相关技术;报告期内,不可生物降解餐饮具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61%、47.65%、40.81%、49.32%;2008年国家首次推出“限塑令”,2020年国家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
对此,要求发行人:(1)结合“双碳”目标导向、行业发展趋势,分析说明后续境内更为严格禁限塑政策对发行人主要产品和经营业绩的影响;(2)说明在禁限塑政策影响下,发行人核心技术的优势以及是否存在被快速效仿、替代的可能性。
财务规范性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2019年至2021年,发行人使用个人卡收取部分废料销售款、产品销售款分别为1,028.43万元、519.16万元、173.49万元;使用个人卡支付部分薪酬、费用分别为35.83万元、9.79万元、0万元;因个人卡收支形成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的资金占用。
深交所要求发行人:(1)结合资金流水核查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未披露的使用个人银行卡收付款项情况,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情形;(2)说明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来源:界面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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