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月24日消息 如何看待《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银行及债市的影响?
重阳投资今日发文表示,2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该办法拟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征求意见稿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和巴塞尔协议III最终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规则,以推动银行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提升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
由于银行是我国债券市场最重要的配置型力量,征求意见稿尤其是其中对于信用风险加权计量规则的变化,将对银行资产配置和债券投资产生重大影响。
重阳投资认为,这次调整的影响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通过调整对银行债权风险权重来避免资金空转。对一档银行而言,其对A级商业银行3个月以上的银行债权(不含次级)风险权重由25%调高至40%。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认定标准,我国绝大多数银行都属于A级银行,此次风险权重调整将明显抑制3个月以上同业存单的配置需求,冲击长期限同业存单的供需结构。
第二,引导银行资金通过配置高等级信用债和债转股支持实体经济和国家重点补贴企业。征求意见稿下调了银行配置投资级公司(主要是高等级和上市主体)债券的风险权重,同时单列出市场化债转股和国家重点补贴企业,风险权重从1250%下调到400%。这些风险权重的调整会使得银行倾向于将一部分同业资金配置到高等级信用债和债转股上来,或将冲击债权信用等级利差,上市公司融资渠道有望拓宽。
第三,鼓励银行投资更加透明的资管产品,控制银行表外风险。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了商业银行投资资产管理产品的资本计量标准,对于能够明确底层资产具体投向或者资产大类的,可以根据穿透法或授权基础法使用底层资产的风险权重,否则就要适用1250%的风险权重。对资管产品透明度要求的提高可能促使银行更加青睐底层资产更加透明的利率债基和指数债基,利率债的配置比例或将有所上行,指数债基等配置工具型债基将迎来更广阔空间。
资本充足率要求是银行业务体系的指挥棒。征求意见稿总体上体现了支持服务实体经济、规范同业的监管取向,有助于引导银行业务脱虚向实、优化资产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