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5日,通宇通讯(002792.SZ)公告,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5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没有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了解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业绩预告等信息不存在需要修正或更正之处。
针对近期市场关注的“CPO”前沿技术及公司出售深圳光为子公司事项,公司董事会补充说明如下:
1、2021年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之一为“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其主要内容包括高速光器件封装平台、高速相关光模块技术和产品、CPO共封装工艺及光模块技术和产品,主要涉及200G、400G相干光模块研发、800G等高速光模块研发。
基于业务发展考虑,公司已于2022年终止了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定武汉研发中心建设的内容将由深圳光为以自有资金继续投资。
2、公司出售深圳光为控股权,主要基于引入国资大股东,促进光模块业务更好发展。公司计划通过受让四川省光为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光为”)股权并对其增资的方式,获得四川光为25.5882%的股权,四川光为将受让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光为”)100%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系列交易完成后,深圳光为将成为公司间接参股公司,并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光模块业务(包含未来的CPO业务)的研发和制造业务不再归属上市公司。
公司《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及解锁深圳光为原股东所持公司股票暨豁免对赌业绩承诺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3年2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就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3、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52号),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公司将于自查结束后及时回复交易所关注问题。
4、考虑投资者关注控股股东借市场热点减持股票的事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桂清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承诺,未来一个月内不实施2023年2月11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来源:界面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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