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2月9日,泰洋川禾文化传媒徐州有限公司与潘某某、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裁定书公布。
文书显示,原告杭州禾风一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原名泰洋川禾文化传媒徐州有限公司)诉称,用户“娱兵小胖”在微博平台发布不实言论,对原告及在约艺人、既往合作艺人进行毫无依据的恶意诽谤,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利,请求法院判令微梦创科公司向原告提供“娱兵小胖”的个人信息,对涉案侵权微博予以删除。后原告变更诉讼请求为:判令潘某某(“娱兵小胖”)在其微博主页致歉,并赔偿原告名誉权损失费5万元、合理支出2.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微梦创科公司已披露网络用户的个人信息并已删除涉案微博内容,该公司不是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的适格被告,因此就原告对微梦创科公司的起诉予以驳回。
据泰洋川禾官网显示,其旗下艺人包括张颂文、陈赫、Papi酱、尹正、周笔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