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0日,兴民智通(002355.SZ)关于申请撤回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回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经2022年1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2555),并于2022年11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555号)。
3、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月25日。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公司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并在对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作出适当调整后适时重新申报。
公司表示,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是在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下提出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来源:界面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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