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7日,珠海港(000507.SZ)公告,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公司拟申请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委托理财情况概述如下: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充分盘活闲置资金、最大限度
地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金额
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使用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连续12个月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3、投资方式
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公司申请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含承诺保兑的理财产品等),购买时将选择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关系的金融机构,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
4、授权期限
自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5、资金来源
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来源:界面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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