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1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主题为“介绍优化中外人员往来管理措施有关情况”。外交部、海关总署、国家移民局、民航局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及中国疾控中心专家出席。
新华社记者提问:新冠列入“乙类乙管”,中国采取了哪些措施做好口岸新冠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
海关总署卫生检疫司副司长李政良介绍,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发生以来,海关总署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坚持口岸疫情防控海关的要求,严格入境人员交通工具卫生检疫,科学精准做好人物同防,水陆空同防,为国家防疫作出了海关贡献。新冠调整为乙类乙管,且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以后,海关按照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依据国际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稳妥有序、科学规范做好相关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优化口岸入境人员的卫生检疫措施。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海关在口岸环节不再对入境人员实施全员新冠病毒采样核酸检测。将来华人员行前48小时之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纳入海关健康申报内容。海关在口岸严格落实健康声明卡河沿、提问检测等常规卫生检疫措施。
二是根据健康申报结果进行分类处置。对健康申报正常,且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的人员,海关直接放行。对健康申报异常或出现发热等症状的入境人员,海关将在口岸进行新冠病毒抗原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海关将人员信息通报地方联防联控机制,并配合地方做好人员的处置工作。结果为阴性的,海关将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的情况进行后续的处置。
李政良介绍,在这里我也想提醒广大来华人员,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有关要求,于行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来华,如呈阳性,应在转阴后来华。刚才外交部吴玺司长也对相关方面的政策作了解读。同时,在口岸入境时,应按照要求如实逐项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声明卡,如有隐瞒或虚假填报,海关将依据国际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如有检疫方面的异常,请配合海关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采样检测等后续处置工作。
第三,优化入境货物的检疫措施。海关对冷链食品不再实施新冠病毒核酸抽样检测和预防性消毒措施,但将继续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继续保持与出口国家或地区主管部门的沟通,坚持源头食品检查,同时通过产品准入审核、回顾性评估审查且注册等环节,进一步压实境外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食品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其落实联合国粮农组织有关防范污染的指南。
李政良介绍,对于源头发现的问题,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对于进口非冷链物品,海关不再进行针对海关病毒感染的风险监测采样和预防性消毒监督。1月8日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且不再纳入检验传染病管理以来,全国海岸通关平稳有序,下一步海关将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特别是XBB等变异株的监测工作,同时依法实施常规卫生检疫,落实多病同防,坚决筑牢口岸检疫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