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银保监分局发布了关于注销临沭民丰村镇银行等机构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的公告。
公告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临沂银保监分局依法注销临沭民丰村镇银行、山东兰陵村镇银行、山东莒南村镇银行及临沂市正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4家保险中介机构许可证。
临沂银保监分局表示,上述机构持有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已失效,不得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应妥善安排客户服务等后续事宜。如对该公告不服,可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该公告事项不停止执行。
如发现上述机构存在持有失效《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开展保险代理业务的行为,请及时向中国银保监会临沂监管分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