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4日,友阿股份(002277.SZ)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送达的《开庭通知》文书,申请人北京朝玉春澜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朝玉春澜”)就与公司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提出仲裁申请(案号TJDS20210175号),仲裁庭决定于2023年2月13日开庭审理本案。
友阿股份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仲裁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来源:界面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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