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金财互联公开信息显示,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房莉莉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2019年5月14日,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徐正军与王金根解除一致行动关系。2021年1月9日,公司未按其内部规定履行股东信息获取与确认流程,编制并披露《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公告》,将徐正军与王金根披露为一致行动人,与事实不符。公司董事会秘书房莉莉未按照公司制度流程办理信息披露事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处罚决定如下:
我局决定对房莉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金财互联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金财互联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9.01亿元,同比上升2.61%;归母净利润-1.0亿元,同比上升41.12%;扣非净利润-1.13亿元,同比上升37.93%;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3.08亿元,同比上升3.0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742.43万元,同比上升73.48%;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018.53万元,同比上升71.05%;负债率37.74%,投资收益-1979.96万元,财务费用633.36万元,毛利率21.29%。
金财互联(002530)主营业务:互联网财税服务、热处理设备制造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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