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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保险青岛分公司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

2022-12-05 17: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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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1年4月29日收到青岛银保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马海涛),因团险业务操作流程存在内控管理漏洞、团险核心业务系统管控失效;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协议执行不到位、投保合同不合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过程中存在业务开展在前、协议签署在后问题;团险部门对于总、分公司的管理要求不予执行或执行不到位;对总公司未通过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方案进行承保;通过高额发放银保客户经理薪资套取费用,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警告并罚款二十七万元(青银保监罚决字〔202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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