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安徽证监局公告,对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淮北建投”或公司)出具警示函。
经对淮北建投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等问题: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不规范。21淮建01方面,2021年3月24日,公司将5.2亿元募集资金由专户转至一般户,未专户管理募集资金。21淮建D1方面,2021年12月23日,公司将1亿元募集资金划出募集资金专户,用于银行节点存款,后于2021年12月27日将募集资金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公司分三次将3.8亿元募集资金划出募集资金专户,后于2022年1月4日将募集资金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21淮建01方面,2021年3月24日、5月25日,公司将合计6.2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非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息债务,包括1亿元的非约定用途的贷款和5.2亿元其他流动负债的徽银基础设施项目借款。
安徽证监局指出,淮北建投上述行为违反《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淮北建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要求公司认真吸取教训,主动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杜绝类似违规行为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