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北京字节跳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字节跳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相关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新增开庭公告,原告为抖音集团旗下两公司,被告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该案将于11月30日在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