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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靠智电:信披违规被监管责令改正,信披考评结果为C

2024-11-26 15:46:46
面包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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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安靠智电披露了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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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安靠智电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收入确认政策披露不准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对工程*项目收入确认政策披露不准确;

二是收入成本核算不准确。公司因已完成工程子项目核算错误,致使部分期间曹山旅游度假区地下管廊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曹山项目)收入安靠智电2/3确认不准确;曹山项目存在部分支出未计入成本或存在跨期的问题。前述行为导致公司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三是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公司对曹山项目在收入、成本未记账情况下,即调整了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等不规范行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第四条第一款、《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08年)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等规定。但安靠智电于2022年3月30日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公告》称,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与上述事实不符。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年内已收数张罚单

面包财经根据监管部门通报统计,年内安靠智电收到多张监管部门开出的罚单。

2024年5月8日,江苏证监局披露公告称,经安靠智电股东大会选举,吴建清于2023年11月9日成为安靠智电董事,其配偶谢某婷通过其账户于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8日多次买卖安靠智电股票,买入金额合计41.05万元,卖出金额合计37.3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吴建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信披考评结果为C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2023年修订)》显示,信披评价结果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 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 四个等级。

数据显示,2023-2024年度,安靠智电的考评等级与上一年度持平为C。

前三季度利润下滑15.52%

安靠智电致力于电缆连接件系统、GIL系统、以“开变一体机”为核心的智慧模块化变电站系统及智慧海绵光储充系统的创新研发,为客户提供涵盖发、输、变、配、储、用在内的电力全产业链系统服务。

最新财报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安靠智电营业总收入为6.69亿元,同比下降1.51%;归母净利润为1.36亿元,同比下降15.52%;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1.12亿元,同比下降11.46%。

单季度来看,安靠智电第三季度实现营收1.84亿元,环比下降20.18%,同比上升7.32%。从盈利来看,第三季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0.29亿元,环比下降35.61%,同比上升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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