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其他从事保荐业务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恪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廉洁从业,尽职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12月14日,卓锦股份发布收到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上交所予以公开谴责。
卓锦股份出现财务虚假记载事项,海通证券作为保荐机构,是否在督导期尽职履行其督导义务?
卓锦股份:2021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行为
《关于对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显示,2021年下半年,卓锦股份将部分成本以保证金名义计入往来款,虚减营业成本 27,965,247.68元,进而虚增利润总额27,056,697.6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 11.47%、57.84%,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准确,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上交所决定对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卓未龙,时任董事、财务总监姚群英,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胡愚,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王志宏予以公开谴责。
面包财经研究员梳理公开资料发现,此前卓锦股份就因信披违规被交易所立案调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信息披露评价结果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 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
公开数据显示,2022-2023年度,卓锦科技上市以来首次信息披露考评的评价结果为D。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是否尽责?
面包财经研究员梳理公开资料发现,卓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机构为海通证券,持续督导期为2021年9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
卓锦股份出现财务虚假记载事项,海通证券作为保荐机构,是否在督导期尽职履行其督导义务?
海通证券:曾因保荐核查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被监管警示
公开信息显示,海通证券6月曾因保荐核查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保荐业务内部质量控制存在薄弱环节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公开资料显示,海通证券董事长为周杰、总经理为李军、合规总监为赵慧文。
保荐、督导阶段项目出现问题,海通证券风控合规团队是否做到了勤勉尽责,公司内控是否合规?董事长、总经理、合规负责人等高管该如何堵住风控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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