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房大师
由于加拿大的租房法律更保护租客,所以一旦发生纠纷,房东常常会陷入弱势处境。不过近日,BC省最高法院一名法官维持了住宅租赁处仲裁员的命令,驱逐一名居住在列治文的欠租的租客。
根据列治文新闻的报道,BC省最高法院法官Jacqueline Hughes女士裁定,住宅租赁处(RTB)对一位列治文租户的驱逐令在程序上是公平的,没有不合理之处。
法庭文件显示,列治文租户华裔A某请求对住宅租赁处(RTB)的裁决进行司法审查,声称该裁决 "明显不合理",出于 "偏见和恶意 "。
李女士在列治文某个地段租房,最早在2022年4月收到了新房东S某发出的终止租约通知,原因是她没有支付当月的租金。
李女士最初在2018年和前房东签署了一份租约,以每月2500元的价格租用该房屋,但在2019年地基出现裂缝导致房子里其中一个房间无法使用后,李女士和前房东签订了第二份租约,把租金降低到每月2000元。
李女生还向前房东支付了2500元的损坏押金,超过了《住宅租赁法》规定的一个月租金一半的限额。
新房东Sarabjit Singh Virk在2022年3月从前房东手中买下房子。新房东Sarabjit Singh Virk也从前房东那里收到了李女士最早和前房东签定的原始租约副本后,要求A某把月租金2500元进行电子转账。
李女士在2022年4月1日到期时没有支付租金,称租金应该是2000元。但是她当时无法提供最新租约的副本。
根据法庭文件,李女士认为新房东Sarabjit Singh Virk试图强迫她签署一份非法增加500元租金的新租约。
新房东Sarabjit Singh Virk给租户李女士发送了第二封电子邮件,要求李女士通过电子转账支付租金。而当李女士在4月10日之前未能按时支付房租时,他最终发出了终止租约的通知。
随后,李女士在几天后给了新房东一份最新的租约副本。
最后双方都向住宅租赁处(RTB)提交了申请,房客李女士对驱逐通知提出异议,而新房东则要求获得房屋占有令。
住宅租赁处RTB仲裁员最终在2022年8月裁定,更新后的租约适用于这种情况,但新房东有权驱逐李女士,因为她从4月起就没有支付租金。
在RTB的裁决中,仲裁员驳回了租客李女士称用现金支付4月份租金,但遭到新房东的拒绝的说法。
仲裁员表示新房东Sarabjit Singh Virk拒绝收租 "不符合常理","因为租房的全部目的是为了收取租金",如果新房东不接受现金,为什么李女士不通过电子转账支付。
在裁决作出两天后,李女士被勒令搬出,并在2022年4月至8月期间向新房东支付1万元的租金。
李女士还质疑RTB仲裁员把新房东占有令的生效日期定在裁决作出后两天,而不是她收到裁决后两天,并称仲裁员没有从她多付的损害赔偿金中扣除未付的租金。
BC省高院法官同意RTB仲裁员的观点,即李女士未能证明她曾试图以现金支付租金。
至于李女士要求从租金中扣除多付的保证金,也遭法官驳回。法官称之前没有提出来供RTB考虑,因此不应该在司法审查期间提出来作为一个问题。
高院法官还支持RTB决定新房东发出驱逐通知符合法律规定,因为确实存在李女士未支付租金的情况,而且她确实没有支付随年几个月的租金,没有理由对驱逐通知提出异议。
法官也驳回李女士对生效日期生效的质疑,认为RTB有自由裁量权,而当时租约已经结束四个多月了。另外,法官也驳回了李女士认为RTB是出于恶意和偏见行事的主张。
李女士的司法审查申请最终被BC省高院法官驳回,她必须在本月底前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