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7日,上海松广实业有限公司因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扬撒,被上海市松江区交通委员会执法大队罚款1600元。
据金融界了解,对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扬撒的事实,上海松广实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26条第2款的规定,构成了该违规行为。对罚款1600元的结果,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8条第2款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