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5月11日消息,首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因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被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5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首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所使用的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这一行为明显违反了规定,已经被进行了详述。
首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构成了严重违规行为。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该公司被处以5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