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5月9日消息,大庆市兰天兽药有限公司因经营劣兽药的行为,被大庆市农业农村局没收2盒超过有效期的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及处货值金额2.5倍罚款,总计罚款人民币35元。
据公告内容,当事人大庆市兰天兽药有限公司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禁止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和假、劣兽药。”之规定,经过确认该行为属实后,最终被处以罚款和没收违规财物的行政处罚。
大庆市兰天兽药有限公司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黑龙江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基准(试行)》第九项“兽药”序号4,构成了违反兽药管理条例的违规行为。对于此次处罚,相关部门表示罚款金额为35元,处理物品2盒超过有效期的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